5月30日,《光明日报》11版“光明学人”栏目以《赋性孤洁显书生本色——周汝昌与“周氏红学”》为题,整版刊载了我校人文与艺术学院高淮生教授红学研究成果。
因《红楼梦新证》这一红学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周汝昌成为“新红学派”大家。然而,在红学界,“拥周”的人很多,“批周”的人也不少。纵观百年红学史,周汝昌无疑是最具话题价值的学人。现在,周汝昌已去世整整十年,客观理性地评价周汝昌其人其学,可以带来一些学术的或非学术的启示。
高淮生在文中指出,有两件颇具“话题价值”的事情很有代表性:一是“曹雪芹佚诗”案,二是《还“红学”以学——近百年红学史之回顾(重点摘要)》一文引起的争讼。
为了更清楚地陈述“曹雪芹佚诗”案前因后果,文中引述了相关著述以见真貌,认为 “批周”抑或“拥周”,不仅是近三十年来红学界的一条“立场线”,而且将是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一条“立场线”。红学宗派,说到底正是“名”“利”之争的产物,竞名者据以自便,以图一己之私。只有“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局面最终形成,红学才会有真的希望。“曹雪芹佚诗”并非不能旧话重提,不过人们在重提旧话时如果能坚持理解之同情,与人为善,就有可能避免对前人的苛责。
文中详述了《还“红学”以学——近百年红学史之回顾(重点摘要)》(《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4期)引起的争讼,认为基于“自心自信”,周汝昌毕其一生演绎着痴心于曹雪芹《红楼梦》的“真爱”,并不遗余力地阐扬《红楼梦》蕴含的中华文化精神气象,其阐扬不仅“于身有益”,而且“于世有用”。可以说,这种“真爱”也体现了萧公权所说的:“治学者或求学者在治学求学的时候,专心致志去治学求学,而不‘胸怀异志’,别有企图。”最后,文章表示,今之学者评论周汝昌其人与他的“周氏红学”,理应保有“温情与敬意”和“了解之同情”。
对“曹雪芹佚诗”以及《还“红学”以学》进行学术考察和辨析,充分彰显了高淮生教授关心学风建设的学术用心以及为现代学人“昭传”的立意。高淮生教授曾撰联评价周汝昌的为人和为学:“赋性孤洁,尽显书生真本色;为学独异,最服解者能公评。”
相关链接:赋性孤洁显书生本色——周汝昌与“周氏红学”(光明日报)
新闻来源:人文与艺术学院 刘勇摄影:责任编辑:李居铭审核:刘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