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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4-09-18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上岗招生的指导性意见》(矿大研究生〔2024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上岗招生的指导性意见》,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实施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制度,获得导师资格并纳入学校导师库管理的导师,满足年度招生条件时,可在后续聘任周期内申请上岗招生。

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每年组织一次,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二级培养单位具体实施。研究生院对二级培养单位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时间安排:925日前)

各二级培养单位结合学科建设需求、上一年度招生数量、师德表现、培养条件和培养质量、研究生满意度评价等制定本单位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明确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业务素质标准、审核程序等。

经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92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2.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时间安排:925-1018日)

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学校通过后的实施办法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经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930日前,将本单位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见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1018日前将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推荐名单(见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审核(时间安排:10月下旬-118日)

学校组织审核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推荐名单,并将结果反馈至各培养单位。

三、工作要求

1.每位导师在相应研究生层次原则上最多申请2个学术学位专业(含交叉学科)、2个专业学位专业招生资格,二级培养单位根据招生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其具体招生专业。

2.经学校认定的高端人才,协议期内按协议规定获得招生资格和具体招生专业。

3.校外兼职导师、合作导师的招生资格认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可详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娄明阳 电话:83590329

邮箱:cumtyz@cumt.edu.cn

 


                                                                                                          研究生院

           2024918

 

附件:

1.《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上岗招生的指导性意见》(矿大研究生〔20245号)

2. 《中国矿业大学**学院获得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

3. 《中国矿业大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