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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浏览量:时间:2020-10-29

一、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320人(含国家专项计划),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导师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发展需求做适当调整,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供参考。

二、招考方式及报考条件

我校博士生招考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本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等。

(一)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材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doc》。

(二) “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条件是:

1.符合(一)中的第1、3、4各项的要求。

2.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相关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定向就业等国家专项计划,且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材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doc》。

(三)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条件是:

1.符合(一)中的第1、3、4各项的要求。

2.其他要求详见中国矿业大学以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相关通知。

三、学习年限

博士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其中本科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12月7日。

所有参加2021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报考费标准:120元。硕博连读报名费20元。未交费者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二)报考材料提交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考生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2020年12月11日前应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材料:

(1)《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国外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专家推荐书两份(报名系统下载表格,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填写)。

(5)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

2.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

考生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2020年12月11日前应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材料:

(1)《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国外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专家推荐书两份(报名系统下载表格,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填写)。

(6)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

(7)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及所在地民族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的“申请-考核”工作相关通知。

3.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请按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提交报考材料。

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2021年3月4日—6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携带下列材料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2)本人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后,我校盖章确认考试资格,未盖章准考证无效。

2.以“申请-考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报考

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生(含硕博连读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往届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国外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考试安排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1)准考证下载日期:2021年3月4日—6日。

(2)初试科目: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另定。

(3)初试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1年3月7日。上午英语、下午业务课一。

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业务课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

2.复试(综合考核)

普通招考复试拟安排在初试后3日内进行。

(二)以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资格、材料审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等。

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综合考核)拟安排在2021年1月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复试(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三)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申请-考核”制“技术创新型”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在职考生应在博士入学前的规定时间内辞去原单位工作,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档案和离职手续不全、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入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应有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五)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2021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21年秋季入学。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二)助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万元。

(三)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四)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保障研究生学习生活。

八、专项招生计划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招生名额3人,仅接收少数民族考生申请。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初试前将加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申请无效。

(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办法及安排另行公布。

注: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技术创新型”博士考生由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推荐,按“申请-考核”方式报考,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九、其他说明

(一)招生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数不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国家专项计划。

(二)考生应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考核制考生,材料初审未通过的,仍可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考试。

(五)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报考材料提交要求: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可将报考材料于2020年12月11日前工作时间内直接送至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我校不接收除中国邮政EMS和顺丰以外的任何邮件。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行健楼C418室

邮政编码:221116

咨询电话:0516-83590333

传真号码:0516-8359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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